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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雜費減免專區

免學費補助

項目 相關規定 申請日期
教育部「免學費」補助

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統
相關法令公告網頁

  • 公立高中本國籍學生補助學費全額6240元
    (免申請)。
  • 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,不得重複享用同項目補助。
  • 因重考、提前復學、重讀之學生,不得重複享用(同一學段)免學費補助。

學雜費各項減免申請

項目 相關規定 申請日期
復興高中學雜費各項減免

同時具有多項減免身分者請一併出示證明文件,但僅能擇一辦理(家長會費減免除外)!

應繳附審查文件(繳交影本,正本驗畢即還),請詳見本校學雜費各項減免申請表所列內容。

113學年度第2學期
新申請者請於
113年12月31日前
填寫(google表單)
軍公教遺族子女減免

◎ 除本校學雜費各項減免申請表外,須另填具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申請表

  • 不可再請領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費。
  • 全、半公費生另有就學優待。
原住民學生減免 另有就學優待。
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
  • 家庭年所得合計220萬以上者不得減免。
  • 輕、中度者若享有「免學費補助」減免雜費。
身心障礙學生
  • 家庭年所得合計220萬以上者不得減免。
  • 輕、中度者若享有「免學費補助」減免雜費。
低收入戶子女 另有午餐費補助。
中低收入戶子女 享有「免學費補助」者減免雜費。
現役軍人子女 享有「免學費補助」者免再申請本案。
不得兼領服務單位之教育補助。
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享有「免學費補助」者減免雜費。
兄弟姊妹同時就讀本校 由高年級兄或姊申請減免家長會費